“本以为是熟人介绍,不会出问题,没想到把我坑惨了!”近日,市民马先生提起自己购买二手车的经历,懊悔不已,他经朋友介绍在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,对方承诺车况良好,仅有少量补漆,结果检测发现竟是事故车,一场基于信任的交易最终引发纠纷,让马先生陷入维权困境。
今年3月,马先生经丁先生介绍,在西夏区的凯皓森二手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本田思域轿车。“当时丁先生说车辆就几面划痕补漆,换过一个大灯爪子,车况挺好的。”马先生回忆,出于对自己朋友的信任,他没要求签订购车合同,仅在签署了贷款合同,随后车辆过户,车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转给了车行老板李先生。
车辆开了一段时间后,马先生到维修厂给车辆做保养时,发现多处零件都有换过的痕迹,随后他将车送检测机构检测,结果显示该车为事故车。然而,当马先生向介绍人丁先生和车行老板李先生反馈时,两人却开始“踢皮球”。“从3月底到现在,问题始终没人处理。”马先生说道。
随后,记者联系到了凯皓森二手车行负责人李先生,对方告诉记者,马先生的车并非车行直接卖出的,而是前员工丁先生卖出的,“丁先生以前是我们车行的员工,现在已经离职了,贷款钱打到我这,是因为公司所有回款都会转到我这里,然后再转给员工”。但根据马先生提供的车辆登记证书显示,该车上一手所有权人正是凯皓森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。对此,李先生依然表示是丁先生卖给马先生的,还表示曾告知过丁先生和马先生这辆车是事故车。
接着,记者又联系到了作为介绍人的丁先生,对方始终强调自己只是“介绍一下”,也不清楚详细车况,当被问及解决方案时,对方直接挂断了电话。
那么,马先生该如何维权?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攀表示,根据马先生提供的车辆抵押贷款合同,贷款收款方为宁夏滨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,结合车辆大本显示的上一手所有权人为凯皓森二手车行,马先生可将这两方共同列为被告,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。
同时,律师也提醒,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,务必签订书面合同,详细约定车况、权利义务等关键信息,切勿因轻信熟人而忽略必Kaiyun要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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